您当前位置:首页>员工服务>B.公积金转入转出(市标准)
    B.公积金转入转出(市标准)
    职工个人账户系统内转移业务
    申请条件:
    1、职工工作调转;
    2、新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为本市。
    所需材料:
    1、个人转移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2、多人转移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汇总)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或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职工个人账户系统外转移
    申请条件:
    1、职工工作调转;
    2、转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为非本市;
    3、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认证单》;
    3、《住房公积金个人系统外转出销户申请书》。
    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Copyright©1993-2014 LiaoNing Foreign Enterprise Service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辽宁省外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辽ICP备06012613号-1 网站制作:恒昊互联网络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276号

欢迎加入辽宁外服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