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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生育津贴领取(市标准)
    1 引产
    由原来的妊娠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改为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
    2男职工生育险待遇
    由原来的只有一胎享受待遇改为2个以内(含2个)子女可享受待遇
    3外国籍职工生育险待遇
    只有分娩或妊娠28周以上引产或死胎,可享受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不享受晚婚晚育及计划生育的相关待遇),最多享受2次
    4流产,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的员工可持单位及计生委开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者直接持(结婚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引产员工还应开具(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就医
    5参保人员因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需要住院治疗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6参保人员因特殊状况需要转院生育的,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在转入医院结算生育保险费
    二 办理手续
    1女职工妊娠分娩
    (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 复印件
    (2)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4)  一孩生育登记单 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原件及复印件
    (5)  医疗费收据 原件
    (6)  出院小结及手术记录单
    2 女职工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
    (1)  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  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复印件或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                        
    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
    (3)  出院小结 及 手术记录单
    (4)  医疗费收据 原件
    (5)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3 男职工护理假
    (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4)  一孩生育登记单 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原件及复印件
    4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1)  配偶户籍所在地开具的 未就业证明 原件 或 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
    (2)  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4)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5)  一孩生育登记单 或 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原件及复印件
    (6)  医疗费收据 原件
    (7)  病历首页 手术或分娩记录单 出院小结
    5 外国籍职工生育津贴
    (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  医疗费收据 原件
    (3)  外国籍员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5)  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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