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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时间:2016/2/26 浏览次数:4520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0.35%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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