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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4/2/25 浏览次数:6570次
省直各有关单位:
     由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有所调整,现将“中心”各业务部门咨询联系电话通知如下,以便更好的为省直职工提供服务。
      一、 公积金支取、缴存、变更咨询电话:23496871、23496895
      二、 公积金基数调整、汇缴咨询电话:23496894
     三、 公积金个人贷款咨询电话:23496873、23496879、23496881
     四、 住房货币化补贴咨询电话:23496875、23496885
     五、  “中心”网站服务电话:23496880、23496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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